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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(记者 董添)6月28日,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,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《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为“征求意见稿”)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显示,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。非贵阳贵安缴存职工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,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政策。
征求意见稿规定,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。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,公积金贷款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再上浮20%。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。
同时,征求意见稿显示,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。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追加购房首付款后,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此外,征求意见稿提到,取消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限制。结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后,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不受两次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间隔限制。